工资个税计算公式方法大全,财务人必备干货!
点击数:12102018-02-25 10:35:52 来源: 工资个税计算
为了避免大家看不懂计算,先把工资个税税率表贴出来。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3500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11个月内工资分次发放的计税
职工刘某2017年7月15日取得上半个月工资3000元,7月31日取得下半个月工资3000元,当月共计工资6000元,请问是否代扣个税?
刘某应纳个税=(3000+3000-3500)*10%-105=145元
提醒:个人所得税是按月计征的,这与分多次发放没有关系,都需要合并计算征收个税。
22个月的工资在一个月发放的计税
职工刘某2017年7月份一次性取得了5月、6月的工资,其中5月份工资金额2800元,6月份为3000元,计算应纳个税?
刘某应纳个税=(2800+3000-3500)*10%-105=125元
提醒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
提醒2:如果属于补发以前月份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才可以分解到工资原来所属的月份代扣个税。
3取得年终奖的计税
职工刘某2016年12月份工资4000元,年底取得年终奖36000元,计算12月份工资以及年终奖的个税?
工资的个税=(4000-3500)*3%-0=15元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分为2步:
第一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6000/12个月=3000元
找到对应的税率为10% 以及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款
应交个税=36000*10%-105=3495元
提醒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提醒2: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计税
职工刘某7月份从甲公司取得工资4000元,从乙公司也取得工资8000元,请问如何代扣个税?
甲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3%-0=15元;
乙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
如该个人选择到甲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汇总纳税,申报税款为(8000+4000-3500)×20%-555=1145元。
应补个人所得税:1145-345-15=785元。
提醒1: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所得的,应分别由扣缴义务人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其本人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提醒2:合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同一项目两处收入要合计,且只能减除一次费用扣除标准;
提醒3: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5外籍职工取得工资的计税
职工戴尔属于外籍人士,7月份工资12000元,计算个税?
个税=(12000-3500-1300)*20%-555=885元
提醒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提醒2:企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不超过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提醒3:企业:自行应建立《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内实际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
提醒4:所在单位没有相关规定的,按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执行。